中交建筑新四公局贵安山水花溪及9-1号楼项目户内照明箱采购询价函
询价编号:ZJJZ-HXXM-HNXCG-2024-037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BJ1-贵安山水花溪项目:
******大学城,计划工期24个月,工程内容包含******幼儿园,占地面积为 76576.29m2,建筑面积******幼儿园面积4765.44m2,配套面积5193.51m2。
BJ2-贵安山水花溪9-1号楼项目:
******大学城,计划工期:20个月,工程内容包含1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 12233.26 平方米,建筑规划高度 53.7 米,建设内容除住宅外包含物业服务用房、车库、商铺。
1.2询价内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附件。
二、投标报价
2.1 报价的综合单价为物资运到需方施工现场的价格,包括:材料费(含厂内检测费、抽检检测费、必须的附件、配件费用)、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等,即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不含增值税但包含增值税以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
2.2户内照明箱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调整。
2.3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数量调整,且定价方式不变,供方接受;最终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2.4投标人在满足本次招标材料生产安装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2个包件。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617-2010,同时满足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包装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足以保护产品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对包装物及时进行回收,回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5.1需方按月办理结算,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5.2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六、支付方式
6.1.支付方式:无预付款。需方按月(每月16-20日)结算货款,每期结算后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工程完工次月支付至当期货款结算货款的85%,工程完工三个月且供需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30日后支付至当期货款结算货款的97%;当期结算货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6个月后无息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6.2.需方包括但不仅限于使用12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国内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金融工具支付货款,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计量方式
以运至上述交货地点,经需方现场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实际验收,验收结果经供、需双方现场共同签字确认合格的量为准。
八、供方责任
供方需委派一名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现场材料使用情况,核算图纸设计量,定期参加项目组织的生产例会,并将现场材料情况及时汇报。
九、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10:40至2024年12月29日9:00(北京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下载询价函。
十、报价单的递交
10.1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10:00至2025年1月1日10:00******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10.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集团有限公司贵安山水花溪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裴天赫
电 话: ******
联系地址: ******街道中交建筑贵安山水花溪项目部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照明配电控制箱 设备物资说明:PZ30-18;250*388*90;15.5回路 数量:812 单位:台
设备物资名称:照明配电控制箱 设备物资说明:PZ30-18;250*388*90;17.5回路 数量:188 单位:台
设备物资名称:照明配电控制箱 设备物资说明:PZ30-24;250*500*90;20.5回路 数量:72 单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