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报的核验工作已结束,现对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期:2024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示期内接收各相关企业的申诉质疑。如对公示的“相关医药企业部分药品挂网信息结果”有疑问,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佐证材料等三部分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药品可直接进行交易。
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51-******
技术电话:0451-****** ******
三、咨询窗口:哈尔滨市南岗区130-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医药咨询”服务窗口。
附件:药品挂网信息结果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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