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新增便携式环保监测仪器(化工)VOC气体检测仪\0-4000ppm 便携式/泵吸式(招标编号:NWZ250726-3719-089336) ,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VOC气体检测仪\0-4000ppm 便携式/泵吸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新增便携式环保监测仪器(化工)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VOC气体检测仪\0-4000ppm 便携式/泵吸式 | 1.000 | 台 |
2 | 红外热像仪\-25℃-300℃ ±2℃或±2% | 1.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红外热成像仪探测器需满足:高灵敏度制冷型探测器,探测器光敏材质为二类超晶格(T2SL)或MCT,像素为320×256,工作波段3.2~3.5μm; NETD/热灵敏度≤0.012K@25℃。 (2)红外热成像仪图像模式需满足:至少具有红外模式、可见光模式、气体增强模式、画中画模式(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的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CNAS或CMA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3)红外热成像仪仪器必须具有防爆安全性,Ex ic ⅡC T4 Gc(提供防爆合格证明材料)。 (4)红外热成像仪需满足:操作系统必须具备中文界面,可通过按键和触摸屏两种方式完成操作;仪器具备 GPS 和北斗定位功能(提供CMA检测报告为证)。 (5)红外热成像仪气体定量模块技术要求:红外成像设备与气体定量模块采用一体化设计,可在远距离对天然气实现定量分析,可在屏幕上实时显示浓度信息,检测范围:0-5000ppm.m,灵敏度:5ppm.m(提供产品实物图片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红外热成像仪需满足:卖方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在国内不少于5台所投标VOCs红外气体成像仪销售合同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应清晰完整,包括销售合同清单列表、合同复印件。 (7)便携式VOC检测仪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中国防爆合格证,认证等级不低于Ex ia IIC T4 Ga;防护等级不小于IP66(需要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电池需满足可充电锂电池供电,连续运行超过24小时(需要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充电方式为Micro-USB充电接口;具备有毒有害成分ROHS报告(需要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8)红外气体成像仪操作系统必须具备中文界面,可通过按键和触摸屏两种方式完成操作。(须出示实物照片展示中文界面和按键,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21日17时0分 至 2025年7月28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朱柏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办公室。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招标人: ******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娜 联系人: 朱柏睿
电 话: ****** 电 话: 010-******(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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