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便民服务数字通办平台项目
2、项目编号:HNYT-2025-081
3、采购范围:便民服务数字通办平台的开发、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后期维护、售后保修及质保期相关伴随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7、预算资金:300万元。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10、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后附)。
3、供应商出具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相关网站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资料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交纳采购文件费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电子信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四、供应商报名资料: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4、供应商出具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五原西路传媒大厦11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参考《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与凤城四路十字东南角海璟新天地8幢10607-D7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
致(采购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法定代表人为 , 联系方式为 。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为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九、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十一、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招标相关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