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咨询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8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咨询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大学
2.项目名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咨询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4.1.为政策法规的复杂性提供专业指导。中外合作办学涉及两国教育体系、法律法规及审批流程的差异,咨询机构能提供精准的政策解读与合规性评估,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申报失败。
4.2.优化中外合作办学的方案设计。专业团队能结合院校特色与国外合作方优势,帮助制定符合双方需求的课程体系、师资配置等核心方案,提升项目竞争力。
4.3.提供高效的沟通协调资源。从材料准备到沟通谈判,咨询机构能搭建中外双方的桥梁,加速申报进程。
4.4.提供风险管理咨询。预判潜在问题,如文化差异、质量评估标准冲突等,提前制定应对策略,确保项目可持续性。
总之,为提供效率、降低风险,为申报成功提供重要保障,为项目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成立于2001年,是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主办的国际教育交流机构,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与中国驻外使领馆和多所海外院校和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国内400多所院校搭建了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形成了以服务员效果计划为核心的业务范围。
其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试试政策解读、申报指导能力以及资源协调能力,该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
基于以上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进行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符合以下情况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采购符合上述第1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况。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区303—168号。
三、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专家论证意见:对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提供合作办学咨询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表示推荐和无异议,并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进行采购表示无异议。
2.论证专家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胡凯 | ******大学 | 教授 |
2 | 聂利亚 | ******学院 | 教授 |
3 | 印凯 | ******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联系方式
******大学
联系人:王老师
******大学机电信息学科实验大楼A213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焱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大学李克砌纪念楼211室
联系电话:0595-******
七、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