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有限公司标准与质量检测中心(项目名称)已由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504-410576-04-01-820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有限公司标准与质量检测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标准与质量检测中心
2.2建设地点:安阳市内黄县城关镇瓷都大道与瓷四路交叉口路北向西200米农业机械装备产业园。
2.3项目概况:厂房改造面积32327.4平方米,在厂房内部建设电磁测试及分析平台、灯光实验室、高性能综合测试平台、摩托车实验室、拖拉机实验室、耕链智能采集分析设备平台、整车实验室、暖通配套设备、动力配套设备等并配套相应的检验检测设备,并满足甲方要求。
2.4招标控制价:15192.81万元。
2.5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有限公司标准与质量检测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安装调试)、设备采购及试运行、技术培训、竣工验收及后期服务、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等内容。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施工及采购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
2.9该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合法的有效经营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2)设计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8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9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界面,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递交;
5.3开标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1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唯一递交方式):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见5.1)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方式,不再接受现场递交,招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的不再提供原件,电子标书中提供扫描件即可。
网站登录地址:******/。
关于驱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系统办理交易业务需安装使用新驱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新系统的操作手册(详见新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栏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帅奇
联系电话:******
地址:内黄县产业集聚区内,人民路与西外环路东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英杰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雪兰路交汇处西北侧高新数算产业园5号楼1407室
监督单位:内黄县******事务中心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代码:******MB******
地址:内黄县人民路与枣乡大道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