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道里区地段街93号盛达公寓26层F号房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
道里区地段街93号盛达公寓26层F号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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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哈产交ZC026 |
挂牌价格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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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号 |
[2025]2145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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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0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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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
公告类别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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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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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行为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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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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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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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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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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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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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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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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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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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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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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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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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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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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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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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07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0日 10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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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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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08月20日 10时00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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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房 |
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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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地段街93号26层F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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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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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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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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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2025)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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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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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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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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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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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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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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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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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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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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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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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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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集团党委会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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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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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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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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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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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更条件,按照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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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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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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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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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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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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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方式: (一)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税、费等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办理完过户手续后: 1、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2、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需持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5 %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二)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1%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有限责任公司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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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
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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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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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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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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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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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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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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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银行系统为准。 2、未成******银行系统为准。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受让委托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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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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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受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交易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哈交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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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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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五、本次转让标的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0年1月4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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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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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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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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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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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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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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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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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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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转让明细表.pdf 附件:合同.pdf 附件: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申请书.docx 附件:受让声明书.docx 附件:受让委托协议挂牌转让.docx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申请书.docx 附件:受让声明书.docx 附件:受让委托协议挂牌转让.docx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委托转让协议.pdf 附件:合同.pdf 附件:信息披露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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