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小学普庆校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项目编号:HNBLZB-2025-0828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学校食堂使用量较大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食材,实行全品类定点配送等。
******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服从招标人安排。
7、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需求。
二、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2、评标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09:5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总部企业基地二期72号楼10楼)。
三、评标结果:
******有限公司******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服从招标人安排;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需求;项目负责人:王刚。
******有限公司******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服从招标人安排;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需求;项目负责人:陈杰。
******有限公司******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服从招标人安排;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满足招标人需求;项目负责人:孙占朋。
四、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现场向代理机构提出(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形式等形式),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9号东北方向70米。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樱淋
联系方式:0371-******
******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总部企业基地二期72号楼10楼)。